发改委12项措施强化节能减排
27日发改委发布《关于加大工作力度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》,提出12条措施,以完成2013年目标任务,为实现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奠定基础。通知要求,以节能减排倒逼产业转型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,下大决心,用大气力,采取加有力的政策措施,2013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.7%以上。
今年以来,我国能耗强度下降速度放缓,污染物排放增量压力加大。同时,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进度滞后,要实现“十二五”目标任务,后三年年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需降低3.84%,比前两年平均降幅高1.03个百分点,节能减排的形势依然严峻。今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为3.7%以上。当前节能减排的形势依然严峻,实现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艰巨。
12项举措节能减排目标责任
为此,通知提出12项举措,包括节能减排目标责任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、加快实施工程、推动节能、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、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推广、完善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、推行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、节能减排管理监督、节能减排行动等。这些举措已经明确由发改委、环保部、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。
发改委表示,各地区要考核结果的运用,兑现奖惩措施;节能减排进度滞后、存在“前松后紧”趋势的地区,要重新调整今后3年的年度目标并进行相关工作部署。其中,工信部、能源局等部门将负责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。发改委要求结合做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,以钢铁、水泥、电解铝、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为,尽快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并公告企业名单,加强监督检查,列入公告的落后设备(生产线)力争今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,12月底前拆除,不得转移。